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财院在全校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浙江财经学院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在全校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网址:http://office.zufe.edu.cn/show.aspx?id=6004&cid=60),根据通知安排,现将我院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岗位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基层党务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从事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工作的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创业创新成效显著;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廉政,团结和带领师生党员、群众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任务,且业绩明显;建立健全体现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要求的人和事。

(二)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刻苦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创业创新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为党员、群众所公认;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表现突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注重创新,脚踏实地,在党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组织有力,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工作成效明显。

三、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东方学院总计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教工9名、学生7名)。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推荐表请于10月28日下班前一式3份(双面打印)报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6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组织部邮箱dfzzb@zufe.edu.cn

东方学研根据各分院上报情况进行讨论和删选拟定向本部推荐表彰的初步名单。

在推荐评选中,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建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表彰奖励

年底前,财院将对评选产生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选产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