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9〕29号)及《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浙语办〔2019〕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名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学、中文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以及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二、推荐要求

(一)本次推荐专家数量不作具体要求,重点推荐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

(二)信息采集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

三、材料上报

请分院、各部门于7月9日12时前将专家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和专家2寸电子证件照(以姓名命名,小于200KB/张)等材料发送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裘力骏),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联系方式:87571518

                                                                     人力资源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