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相关教师: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前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经校人事处、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刘冬双等19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准予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试讲。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名单
第一组: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1 |
刘冬双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2 |
胡佳应 |
工商管理分院 |
3 |
吴键洪 |
外国语分院 |
4 |
王冶 |
外国语分院 |
5 |
张晓文 |
外国语分院 |
6 |
单珊 |
外国语分院 |
7 |
杨菲 |
外国语分院 |
8 |
章璐璐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9 |
张永亮 |
体育中心 |
10 |
史振 |
体育中心 |
第二组: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1 |
颜燕翔 |
财税分院 |
2 |
张渊 |
财税分院 |
3 |
赵丹 |
会计分院 |
4 |
石卷苗 |
法政分院 |
5 |
张朦薇 |
法政分院 |
6 |
陈菲菲 |
外国语分院 |
7 |
陈聪 |
外国语分院 |
8 |
李毓君 |
信息分院 |
9 |
淦苏美 |
信息分院 |
二、试讲时间
5月24日(周四)8:30开始,按以上名单顺序试讲,工作人员将提前20分钟通知试讲人员前往试讲地点。如测试时间与本人课程、工作冲突,请提前做好安排。
三、试讲地点
第一组试讲:3教204室
第二组试讲:3教206室
等候室:3教201室
四、试讲内容
试讲课程任选一章节,要求备有PPT。面试考核由评委在试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
五、试讲时长
试讲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六、材料提交
请参加试讲人员于5月22日16:00前将备课教案一式6份(要求提供一章完整的备课教案,注明试讲课程名称及试讲人姓名)交到人力资源部。PPT和教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0573-87571518
地点:行政楼A407办公室
电子邮箱:dfrlzy@zufe.edu.cn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