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申报人员服务,学院决定提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预申报范围

计划于2018年申报参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教职工均应进行预申报。

根据上级文件,会计、经济、审计、档案和出版等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施以考代评,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实施以考代评,申报这两类资格人员也在本次预申报范围之内。以上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关评委会办公室的《评审结果通知书》。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属高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省属高校不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职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院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可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现聘在职能部门工作教师须回其学科归属分院进行申报。

、预申报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学院将简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的工作流程,减轻教师在预申报时提交材料的工作量。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

预申报人员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人员名册》(附件1)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汇总审核,于6月29日前交人力资源部,电子稿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预申报不再填写预申报表和业绩一览表

2.论文(著)学术不端检测

预申报人员请填写《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检测报告汇总表》”)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于6月29日前将《检测报告汇总表》及数据库中没有收录的待检测论文做成文件夹(每人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命名),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人员可提前联系学校图书馆或其他论文检测机构进行复制比检测,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确定送审论文,学校职能部门受理并检测后,原则上不再更换调整。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其他工作将在启动正式申报工作后进行,请申报人员关注后续通知。

三、师德考核

为积极引导学院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学院制定了师德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交各类材料(包含学历学位、出国(境)经历等必备条件材料)的时间,统一为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2〕45号)文件精神,“2014年起,对于在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正常申报专业教师系列、专业研究系列(体育、艺术、汉语言文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除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进修、访学经历。2014年起,对于在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正常申报专业教师系列(体育、艺术、汉语言文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除外)、专业研究系列(体育、艺术、汉语言文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除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应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进修、访学经历。”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对于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正常申报专业教师系列、专业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进修、访学经历;或应具有累计6个月以上国内挂职锻炼经历。

对于在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正常申报专业教师系列、专业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应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进修、访学经历;或应具有累计6个月以上国内挂职锻炼经历。

为确保平稳过渡,新老政策并行使用两年,新政策自2020年起开始正式施行。

3.预申报中其他未尽事宜待2018年学院通知正式发布后按新政策执行。

4.2018年校本部不再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预申报工作,将在9月份启动正式申报工作,申报校本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提前做好准备。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等行为,一经查实可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未参加预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第二阶段的正式申报。

参加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预评审人员可加入“东方职称工作QQ群(群号:234891847)”,以及时了解评审进展,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沈箐

联系电话:0573-87571142

电子邮箱:dfrlzy@zufe.edu.cn

地点:行政楼A407办公室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人员名册

2.浙江省高校教师职称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师德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释疑

5.相关制度及文件

人力资源部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