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相关教师:
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前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经校人事处、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审核,林松洁等21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准予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试讲。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名单
第一组: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1 |
林松洁 |
教务管理部 |
2 |
周青青 |
学生工作部 |
3 |
沈丹 |
学生工作部 |
4 |
成佳妮 |
会计分院 |
5 |
谢昕彤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6 |
陈婷婷 |
信息分院 |
7 |
陈菲菲 |
外国语分院 |
8 |
刘迪一 |
体育中心 |
9 |
张雯 |
创业学院 |
10 |
冯雨 |
创业学院 |
第二组: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1 |
朱基煜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2 |
张一鸣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3 |
马爽 |
金融与经贸分院 |
4 |
崔红霞 |
财税分院 |
5 |
郑彬博 |
财税分院 |
6 |
余正龙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7 |
陈天茜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8 |
谢奇聪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9 |
王芳 |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
10 |
郭美晨 |
法政分院 |
11 |
孙秋元 |
外国语分院 |
二、试讲时间
5月29日(周三)8:45开始,按以上名单顺序试讲,工作人员将提前20分钟通知试讲人员前往试讲地点。如测试时间与本人课程、工作冲突,请提前做好安排。
三、试讲地点
第一组试讲:4教202室
第二组试讲:4教204室
等候室:4教206室
四、试讲内容
试讲课程任选一章节,要求备有PPT。面试考核由评委在试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
五、试讲时长
试讲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六、材料提交
请参加试讲人员于5月27日16:00前将备课教案纸质版一式6份(要求提供一章完整的备课教案,注明试讲课程名称及试讲人姓名)交到人力资源部。PPT和教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0573-87571518
地点:行政楼A407办公室
电子邮箱:dfrlzy@zufe.edu.cn
人力资源部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