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您好!非常感谢您应聘我院非教学科研岗位。

我院2016年9月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后续笔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笔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6年9月20日(周二)上午9:00-10:00

2.考试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试内容:申论

5.考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资格证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于笔试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根据考场安排及考号(见附件)入座。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接受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笔试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2)笔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逐一核对应聘人员资格证原件,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证不全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经查实后当场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其它

(1)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入围面试比例规定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入围面试比例规定:如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5(含),则全部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如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5,同时报考人数少于20人(含)的,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则按照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3

附件:考场安排及考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