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2月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过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和人员筛选,已完成考试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题型为综合应用能力及写作能力测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2023年3月17日(周五)上午8:00-9:30

行政楼B301

2.面试

(1)面试形式

采用应聘人员自我陈述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自我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方面内容),限时3分钟;

考官提问:面试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

(2)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组别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候场室

第一组

2023年3月17日

(周五)9:40开始

行政楼A218

行政楼B301

第二组

行政楼A216

 

二、考试工作流程

(一)笔试

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到指定笔试地点考试,接受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报到

面试顺序将提前张贴于候场室外,应聘人员于笔试结束后须签字确认,根据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专本硕阶段毕业证、专本硕阶段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退伍证、科研成果等),由现场工作人员验收并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不实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规则

1.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照已公布的面试顺序引导应聘人员至面试室。

2.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无故滞留考场。

3.应聘人员自我陈述环节限时为3分钟,应聘人员需自行掌握好时间,自我陈述时间到后,考场工作人员将立即示意用时结束,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

(五)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若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人员可空缺或调剂。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48。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