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管理下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引进、录用、调配、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和奖惩等事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现有部长1名,工作人员5名。
1.部长:刘畅(办公地点:行政楼A317,电话:0573-87571537)
工作职责:主持人力资源部全面工作
2.人才引进及师资主管(办公地点:行政楼A315,电话:0573-87571142)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2.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组织、实施、管理;
5.负责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签订和待遇发放;
6.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和聘任工作;
7.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
8.负责各类人才工程项目选拔、推荐、考核管理;
9.负责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业师师资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3.劳资管理(办公地点:行政楼A315,电话:0573-87571143)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2.协助领导做好学院薪酬体系和收入分配方案设计及执行;
3.负责日常工资处理、津补贴发放、工资材料归档;
4.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考勤;
5.负责全院教职工各类保险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6.负责教职工困难补助核定与管理;
7.负责职工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
8.负责各类薪酬、社保的结算工作;
9.负责薪酬费用预算与核算,牵头制定部门预算;
10.负责与工资等相关的信息、基数、报表等统计与分析;
11.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4.师资培养(办公地点:行政楼A315,电话:0573-87571518)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2.负责教职工各类进修学习、专业发展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教职工各类出国项目及其相关的选拔与管理;
4.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和培养;
5.负责外聘、互聘和返聘教师管理、行政人员兼课工作;
6.负责教师教学业绩免考核审核工作;
7.教职工外派选拔与管理;
8.各类人员数据统计,部门各类报表、数据提供及数据统计;
9.人事信息化建设,人事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10.负责部门的档案整理与归档;
11.负责部门来文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5.人事管理(办公地点:行政楼A315,电话:0573-87571148)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2.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岗位编制核定与管理;
3.负责非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新进校人员定岗聘级、岗位增聘工作;
5.负责教职工报到、调动、辞职、退休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合同和人事档案整理;
7.负责学院教职工入职体检和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及护照管理;
9.负责各种证明材料开具;
10.负责教职工探亲、子女保育费报销管理;
11.协助领导做好各类劳动纠纷处理。
5.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地点:行政楼A315,电话:0573-87571097)
工作职责:
1.负责本职岗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2.负责规划和落实全院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建立完善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及考评体系;
4.负责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受理与惩处;
5.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相关主题活动;
6.负责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及校史校情教育,优秀典型案例宣传;
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评奖评优、三十年教龄证书发放工作;
8.负责部门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案起草;
9.负责部门文件、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