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兼课及互聘外聘教师试讲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0〕156号)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外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院东〔2010〕102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开课部门申报、人事组织部审核,党院办戴钰慧等5人需参加新学期行政人员兼课试讲考核,代昕昱等4人需参加互聘外聘试讲,现将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基本情况

1.行政人员兼课试讲: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部门

试讲人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学位

1

采购管理

工商管理分院

戴钰慧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2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实践

人文与艺术分院

李晓星

助教

本科

学士

3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实践

人文与艺术分院

蒋超

助教

研究生

硕士

4

电子商务网络架构

信息分院

叶舫

助理实验师

本科

学士

5

电商运营

信息分院

张全贤

本科

学士

2.互聘外聘教师试讲:

序号

输入分院名称

输出单位名称

教师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课程名称

1

人文与艺术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

代昕昱

助教

商业摄影

2

人文与艺术分院

中国美术学院

肖希

服装画技法

3

人文与艺术分院

杭州陶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金晶

服装画技法

4

人文与艺术分院

中国美术学院

张倩雅

皮革服饰设计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6年1月12日9:00,J3-206

三、考核要求:

1.参加试讲考核人员围绕课程内容准备好课程教案、PPT等,做好备课准备工作,试讲前需要将教案及PPT纸质版送交四位评委,试讲时按照正常授课的要求进行15-20分钟的课程教学。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讲人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2.请参加行政人员兼课试讲的老师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试讲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在周二参加试讲时提供纸质版给工作人员(已交的审批表工作人员届时会带到试讲现场)。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0573-87571529

人事组织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