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0〕156号)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外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院东〔2010〕102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开课部门申报、人事组织部审核,党院办戴钰慧等5人需参加新学期行政人员兼课试讲考核,代昕昱等4人需参加互聘外聘试讲,现将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1.参加试讲考核人员围绕课程内容准备好课程教案、PPT等,做好备课准备工作,试讲前需要将教案及PPT纸质版送交四位评委,试讲时按照正常授课的要求进行15-20分钟的课程教学。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讲人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2.请参加行政人员兼课试讲的老师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试讲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在周二参加试讲时提供纸质版给工作人员(已交的审批表工作人员届时会带到试讲现场)。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0573-8757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