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学科交叉学习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7号)的相关要求,我院拟推出本学期学科交叉学习课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叉课程:

课程名称

教师

上课地点

开课分院

上课时间

法理学

杨大春

J5-304

法政分院

周四第8,9,10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一第1,2,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一第11,12,1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市场营销学

王跃梅

J3-304

工商管理分院

周二第11,12,13节{第1-16周}

基础会计

冯晓

J4-301

会计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国际金融

李忠

J1-4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二第1,2,3节{第1-16周}

国际金融

李忠

J1-40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1,2,3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1,2,3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四第6,7,8节{第1-16周}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J1-412

金融与经贸分院

周五第1,2,3节{第1-16周}

中国当代文学

陆芸

J4-203

人文与艺术分院

周二第3,4节;周三第1,2节{第1-16周}

应用写作

陆芸

J4-203

人文与艺术分院

周三第4,5节{第1-16周}

中国税制

黄董良

J4-201

财税分院

周一第1,2节;周三第4,5节{第1-16周}

基础会计

黄董良

J4-301

会计分院

周一第6,7,8节{第1-16周}

二、40周岁以下、讲师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均须根据自身学科交叉需要选择课程,一旦选择后需跟班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三、参加本学习的教师期末应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授课教师自定,青年教师凭学习材料进行学分认定(认定材料包括:听课记录、课堂作业以及由授课教师签名、开课分院与教务管理部盖章的考核成绩)。

四、各分院请于3月7日前提交《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报名表》(附件1),纸质稿交行政楼A406,电子版发送至dfzzb@zufe.edu.cn。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9211529

人事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