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基层党组织2015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年党总支工作考评办法》(2014年修订)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2014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结合今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研究、“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作风树教风抓学风”主题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学院中心工作情况,以及抓好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等工作,对基层党组织2015年度工作进行考评:
1、党总支工作主要考评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创新等情况,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2、党支部工作主要考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班子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创新等情况,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3、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2015年度工作满意度的民主测评。具体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考评程序及安排
1、党总支总结自评
各党总支总结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党总支书记报告工作。党总支委员会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对照讨论,打出自评成绩。
2、党员群众测评
各党总支组织本部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根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对本年度党总支工作进行测评打分。教职工党员、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分别不低于教职工党员数、群众数的70%,学生党员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学生党员数的50%,学生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学生群众数的5%。本次考核,学生党员、学生群众测评采取各总支交叉测评,具体考核方式见附件6。
党员群众测评结果为全体参与测评人员打分的平均值。党员群众测评表和测评汇总表于12月24日前报送至人事组织部。
3、组织考评
学院拟于12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党总支工作组织考评会议。各党总支书记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汇报(限时6分钟)。年度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并查阅有关材料后,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所得平均分为组织考评分。
4、加减分评定
加分项由各党总支自行申报,提供支撑材料,人事组织部审核后,经考评小组集体讨论予以确定。减分项由人事组织部负责统计审核,经考评小组集体讨论予以确定。
5、综合评定
人事组织部按照党员群众测评分×40%+组织考评分×60%+加减分,计算出各党总支的综合考评成绩。
6、学院党委审定
人事组织部将各党总支的考评成绩和平时了解的相关情况报学院党委审议,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各党总支的2015年度考评结果。
三、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总支予以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考评结果作为相关评优评先和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
1、各党总支要将年度考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以考评为契机,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力争“考”有所得,“评”有所获。
2、各党支部的考评由各党总支按照党支部考评办法自行组织实施;对学生党员的考评,各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考评办法,报人事组织部备案,组织落实一般都安排在下学期初。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的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于2016年3月底前报送人事组织部备案。
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年度总结(简明扼要,不超过2000字)、量化考核自评表、党员群众测评表和测评汇总表、加分项申报材料及亮点工作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报人事组织部(行政楼606)(年度工作汇编请于下学期初报送),电子稿发送人事组织部邮箱(dfzzb@zufe.edu.cn)。联系人:任海霞,电话:87571517。
附件(打包下载):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总支工作考评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3.党总支年度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总支工作党员群众测评汇总表
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测评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总支工作学生党员群众交叉测评安排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