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兼课及互聘外聘教师试讲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0〕156号)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外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院东〔2010〕102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开课部门申报、人事组织部审核,法政分院姚亦亚等2人需参加新学期行政人员兼课试讲考核,现将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基本情况

1.行政人员兼课试讲: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部门

试讲人

职称

学历

学位

1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

法政分院

姚亦亚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工商管理分院

周莉莉

助教

研究生

硕士

2.互聘外聘教师试讲:

序号

课程名称

输入分院

试讲人

职称

输出学校

1

构成形态(平面)、构成形态(色彩)

人文与艺术分院

曹静

助教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

大学英语(3)、英语口语(2)

外国语分院

沈波琴

浙江财经大学

3

大学英语(1)

外国语分院

吴露楠

浙江财经大学

4

大学英语(3)、英语口语(2)

外国语分院

杨菲

中国海洋大学

5

大学英语C(3)

外国语分院

吴坚豪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6

大学英语C(1)

外国语分院

李卓

浙江财经大学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5年7月7日13:30,J3-306

三、考核要求:

参加试讲考核人员围绕课程内容准备好课程教案、PPT等,做好备课准备工作,试讲前需要将教案及PPT纸质版送交四位评委,试讲时按照正常授课的要求进行15-20分钟的课程教学。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讲人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0573-87571529

人事组织部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