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学科交叉学习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7号)的相关要求,我院拟推出第一批学科交叉学习课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叉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开课学院

1

金融市场与工具

陈中放

周一第6,7节;周二第11,12{第1-17周}

J3-308

金融与经贸分院

2

金融市场与工具

陈中放

周三第6,7节;周三第9,10{第1-17周}

J1-101

金融与经贸分院

3

金融学

李 忠

周四第6,7,8节{第1-17周}

J1-303

金融与经贸分院

4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周四第6,7,8节{第1-17周}

J1-403

金融与经贸分院

5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周五第1,2,3节{第1-17周}

J1-403

金融与经贸分院

6

宏观经济学

孙晓峰

周五第6,7,8节{第1-17周}

J1-403

金融与经贸分院

7

财政学

樊小刚

周三第1,2,3节{第1-17周}

J6-203

财税分院

8

战略管理

刘中文

周二第1,2,3节{第1-17周}

J3-303

工商管理分院

9

战略管理

刘中文

周二第11,12,13节{第1-17周}

J3-303

工商管理分院

10

基础会计

冯 晓

周三第1,2,3节{第1-17周}

J4-406

会计分院

11

民法总论

邵培樟

周二第11,12,13节{第1-17周}

J5-302

法政分院

12

应用写作

陆 芸

周五第1,2节{第1-17周}

J4-301

人文与艺术分院

二、40周岁以下、讲师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均须根据自身学科交叉需要选择课程,一旦选择后需跟班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三、参加本学习的教师期末应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授课教师自定,青年教师凭学习材料进行学分认定(认定材料包括:听课记录、课堂作业以及由授课教师签名、开课分院与教务管理部盖章的考核成绩)。

四、各分院请于3月16日前提交《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报名表》(附件1),纸质稿交行政楼A406,电子版发送至dfzzb@zufe.edu.cn。

联系人:王文朋,联系电话:9211529

人事组织部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