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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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转发本部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杨勇,行政楼A406,联系电话:0573-87571518
学校根据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择优选拔、推荐,整理有关资料并上报。所有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前三天。逾期不再受理。
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1.我校申请教师按照上述通知的选派办法、选派简章、申请方式进行申请,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材料。
3.个人及部门将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部门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行-306)。
4.人事处根据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因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请申请教师及部门按期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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