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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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东方学院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党总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员,为推动我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在服务学院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在广泛发动、民主推荐、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经党委研究决定,授予任海霞等42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景等3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42名)

(一)教工党员(22名)

任海霞 黄晓燕 罗 旭 伍 军 赵选泽 蒋 丹 夏建民 张群芳 李 忠 胡军辉 朱 计

于 薇 潘霄雅 齐 璐 应芳琴 陈庆仙 毛 鸽 韩 娟 陆 芸 王中斐 胡云平 朱凌燕

(二)学生党员(20名)

罗梦迪 钟佳倩 章梦涟 曹 杰 祝旭卉 廖文文 王婷婷 叶美芳 张璐璐 陈思思 徐未博

王楠珺 林朱伊人 高光辉 厉姗飞 陈先东 周奕男 王秋霞 赵巧娣 李 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王 景 陈国顺 陈 松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全院广大共产党员要努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积极投身于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