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相关教职工:
2014年寒假将近,考虑到我院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因办理出国旅游等过程中需要学院审核后才能交予本部审批,或因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申请过程中需要学院开具相关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现规定如下:
1、办理因私出国审批的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3日前到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407)办理。
2、开具各类人事相关证明的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到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407)办理(办理时请携带办理各类人事证明申请表)。
联系人:林埜垚 联系电话:87571143
人事组织部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