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0〕156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开课部门申报、人事组织部审核,法政分院白云浩等9人需参加新学期行政人员兼课试讲考核,现将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部门
试讲人
职称
学历
学位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法政分院
白云浩
助教
研究生
硕士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姚亦亚
讲师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工商管理分院
崔艳明
4
大学生职业生涯与管理
缪茂哨
思政助教
本科
5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李晓星
学士
6
戴钰慧
主任科员
7
杨荧彬
8
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分院
陈松
助理研究员
9
齐璐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3年7月5日13:30,J3-406
三、考核要求:
参加试讲考核人员围绕课程内容准备好课程教案、PPT等,做好备课准备工作,试讲时按照正常授课的要求进行15-20分钟的课程教学。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讲人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