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方学院2011-2012年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党总支:

首批“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已立项实施近一年,各立项基层党组织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建设,不断推进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并及时做好了阶段性总结和成果积累。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出特色、出亮点,打造高质量的党建特色品牌,按照《关于开展东方学院2011-2012年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浙财院东党〔2011〕21号)的文件精神及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实施步骤,经研究,拟于近期对2011-2012年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1-2012年度我院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1、各立项党组织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果,深入挖掘项目开展的特点、亮点及创新点,积极创建具有特色的党建品牌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示范推广,并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

2、由学院组建专家评审小组,组织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通过听取结题汇报、查阅活动资料和现场交流答辩等方式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审验收。

3、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4)和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定,结题结论分为优秀、结题和延期结题三类。

三、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11月1日-11月18日,各立项党组织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字、图片材料,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和所有支撑材料(附件3)请于11月18日前报送人事组织部。

2、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各立项党组织请准备好结题汇报的PPT(限时10分钟),并于评审会前一天报送人事组织部。

3、11月底,公布项目结题结果,并对优秀项目进行推广宣传。

四、有关要求

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活动的实施,是我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贯彻高校党建工作要求,深化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工作机制与活动载体,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结题报告、支撑材料、汇报PPT请报送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616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至:dfzzb@zufe.edu.cn

联系人:任海霞 联系电话:87571517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