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公正地评价学院各分院、各部门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提高管理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现对2012年度部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部门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东[2011]216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东[2011]217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方式等进行。其中,教学部门考核指标体系有所调整,详见附件1。
1.2012年12月30日前,各教学部门上交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书面须加盖部门公章)到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院年度工作考评大会召开前,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将统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2013年1月6日前,核心业务量化考核指标的负责职能部门(教务管理部和科技服务部)与各教学部门核实相关考核数据,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见附件3,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见附件4;
3.核心业务量化考核指标的负责部门确定各教学部门的考核分数并于年度工作考评大会召开前予以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交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13年1月6日前,基础管理工作中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平安校园工作三项指标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提供考核结果;
5.院领导考评和教职工代表考评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 2012年12月30日前,各管理服务部门上交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书面须加盖部门公章)到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院年度工作考评大会召开前,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将统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 院领导考评和教职工代表考评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分院、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606室,联系人:沈箐,87571142/92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