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队伍管理,做好党员发展衔接工作,请各党总支结合自身实际尽快落实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2012届毕业生辅导员,请密切联系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同学,尽快落实具体去向,来校办理相关手续。9月份之后办理的,将提供以下佐证材料:①、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承诺期间自己表现符合党员身份,无违纪违规行为,愿意接受组织考察并承担相应后果;②、所在街道或单位党组织对其离校后表现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其表现优良,无违纪违规情况,特别是明确指出愿意接收其组织关系。原则上证明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应是同一组织,如特殊情况不一致要分开走的,工作单位需单独给出工作情况证明、所在街道提供政治表现和行为情况证明,接收党组织必须另行出具一份同意接收证明。③、思想汇报一篇(每三月一篇)。
二、10级升本部及2+2考入外校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各分院请汇总上交一份升本部及2+2考入外校的学生党员名单(附件1),并通知学生于9月28日(周五)下午16:00之前,到人事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调查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信息登记工作,请相关分院党总支对有关材料整理汇总,具体如下:
2、请查阅新生党员档案,核实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正式党员还要有转正申请书)是否齐全、规范。经核对,存在问题的,请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原所在基层党组织联系;核对无误的,请及时将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取出,认真登记《东方学院2012级新生党员信息调查表》,请务必留意今年7、8月份突击发展的党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3、请查阅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核实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是否齐全、规范,认真汇总登记《东方学院2011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
4、请于9月28日(周五)下午16:00之前,凭收齐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东方学院2012级新生党员信息调查表》、《东方学院2012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纸稿及所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到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616统一转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
新进教职工党员,外省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内转接,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凭介绍信及入校转圈单,在办理入校手续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未尽事宜,请联系:任海霞 联系电话:0573-87571517(920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