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规程》和《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近期公布了《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规程》和《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对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模式和具体要求有一定的调整和修订,现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转发,请老师们及时加以关注。如有意见建议可直接按通知要求反馈至本部人事处szgl@zufe.edu.cn邮箱或在4月11日下班前反馈至人事组织部dfzzb@zufe.edu.cn邮箱,学院汇总反馈给人事处。

注:东方学院相应程序和办法也将根据实际变化予以调整,具体内容后续公布。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关于《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规程》和《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

(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浙江财经学院“十二五”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推动我校二级管理的实施,促进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历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人事处组织起草了《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对《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2009〕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讨论,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学校人事处,个人反馈意见可直接电子邮件发到指定邮箱,部门反馈意见要求以书面形式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柳仕莺 电话:87557036 地址:行政楼306室

邮箱:szgl@zufe.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