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部门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东[2011]216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东[2011]217号)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对各分院、各部门进行了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1年度部门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教学部门组:3个考核优秀奖
工商管理分院
财税分院
信息分院
管理服务部门组:3个考核优秀奖
学生工作部
人事组织部
党院办
其余部门考核均为合格。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