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2]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精神,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研究,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举办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我省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发展,着重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和紧缺型专业人才。选题主要可涉及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房地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服务行业。凡确定推荐的项目,必须紧扣各地服务业人才培养现状和需求,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确保项目实施并取得实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论证,结合以往高研班举办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确定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高研班办班计划并行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