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新进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有效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中关于“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新进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为打造“三力”东方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新进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加强教职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教职工队伍为目标,通过转变工作理念、融入东方文化、强化专业素质、促进工作交流,全面提高教职工的学习力、适应力、创新力和执行力,为打造活力东方、魅力东方、实力东方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培训原则

本次培训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分类培训,按需施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结合本职,学以致用;普遍培训与重点提高相结合,全员参训,突出重点;自主学习与面授培训相结合,集中授课,分散选修。

三、培训对象:

近三年新进校教职工及转岗教师(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时间与安排

2011年10月~2011年11月。

详细安排见附件。

五、培训组织:

培训组织工作由学院人事组织部统筹安排,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教育技术中心、科技服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组织落实。

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成立新进教职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玲珑

副组长:冯 睿 伏晓红 王金安

成 员:申屠莉 刘中文 王 景 金伟林 陈晓阳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将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学员须按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取得相应的必修和选修学分,方视为培训合格并颁发结业证书。培训不合格人员须参加下一轮新进教职工培训。

2、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经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缺勤的学员将取消结业资格,并通报所在部门酌情处理,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3、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学习、积极研讨,培训结束后须上交一份个人心得体会,人事组织部统一汇总存档。

4、各用人部门应充分重视新进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须结合本部门实际帮助青年教工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履行好岗位职责。

附件: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