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庆祝第27个教师节,对一年来在教育岗位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经研究,决定召开庆祝第27个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8日(周四)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行政楼B30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受表彰教师;(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2.全体中层以上领导;
3.各分院教师代表4人,行政人员代表1人;各职能部门代表2人;(由各分院、各部门落实,其中参加人员不包括受表彰教师)
4.学生代表 40人。(由学生工作部落实)
请各部门落实好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场。
党 院 办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