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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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各部门:

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已经完成,现正在财院OA系统公示,东方学院8位参评老师5位通过评审,具体通过评审人员名单如下:

1、具有教师系列讲师资格人员 姚晓萍 谢 浩 刘怡泓(东方)

2、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讲师资格人员: 叶城均 方志勇(东方)

详细情况参见本部通知。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经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张萌等29位同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具有教师系列讲师资格人员名单

张 萌 赵华森 国增林 左宇飞 姚晓萍 谢 浩 刘怡泓(东方)

二、具有实验系列实验师资格人员名单

徐吉锋 孔琳俊

三、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

罗岑弘 王彬彬 蒋国其

四、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讲师资格人员名单

张 淼 周 宇 陈小芳 汪风易 田 聪 叶城均 施周婷 金 晶 方志勇(东方)

五、具有研究(教管)系列助理研究员资格人员名单

郭 媚 钱 珊 施 扬 金国权 胡国庭 朱 苗

六、具有图书系列馆员资格人员名单

程玉春 何章红

注:标“(东方)”人员,表示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10]30号)进行申报。

个人评审表有关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14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7557032,87557033,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