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东方学院2011年学院资助海外进修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有效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院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建设培养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2011年学院资助海外进修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培养方式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对普通本科院校海外背景师资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当前实际,在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学院拟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分批次落实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学、科研与管理骨干赴海外高校进行学习研究交流。培养方式主要为访问、课程进修和短期培训。其中:

1.学院重点资助:选派对象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方式主要为访学研究、课程进修,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2.学院一般资助:

(1)教学、科研骨干,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3-6个月,培养方式主要为课程进修、访学研究,其中部分名额作为外语教师的短期海外定向培养进修。

(2)管理骨干,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3-4周,培养方式为短期培训进修。

二、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东方学院资助海外进修培养人员的选拔时间和程序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2011-2020年)》执行,具体选拔标准和名额分配由东方学院自行研究决定。

2.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海外培养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管理人员海外培养申请表》,于9月30日前报所在部门。申请资助教师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如未通过重点资助选拔,可参加一般资助的选拔。

3.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决定推荐人选、确定排名顺序、签署推荐意见,于10月8日下班前报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608室,电话:87571518)。其中管理骨干每部门至多推荐1名。

4. 人事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及学院人才与师资队伍规划,结合个人工作业绩和外语水平,提出拟定派出人员建议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名单。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学院资助进修人员外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所要求的外语考试)一定的成绩要求,具体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鉴于首次选拔的特殊情况,学院将于11月下旬组织所有申请人员参加浙江财经学院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模拟考试,以该项考试成绩作为2011年选拔的主要依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每年组织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和12月。学院要求所有申请人员必须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2012年起,学院将在每年9-10月选拔资助人员,所有申请教师均须以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作为选拔依据。

2.已获各类资助出国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4年后,才能申请再次公派出国。已获各类资助出国进修3个月及以上但不足6个月人员,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3年后,才能申请再次公派出国。

3. 2011年选拔获得学院资助资格人员,须在2013年12月前出国进修,过期学院不再保留资助资格。学院鼓励已获学校资助资格人员继续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等国家公派全额资助与社会资助项目。

4.教师出国进修单位由本人自行联系,根据“选拔优秀骨干、派往一流高校、师从知名导师”原则,进修单位要求尽量争取为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也可本人提出申请,由科技服务部协助联系与我院建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外语教师和管理骨干短期培训进修事宜由学院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安排。

5.所有受学院资助派出进修教师,在海外学习期间,在完成其他访学任务的同时,须进修2门课程,回校后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人事组织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