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推荐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

接本部人事处《关于推荐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请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抓紧申报,相关材料5月12日中午前送行政楼A608,电子发送至dfzzb@zufe.edu.cn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推荐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认真做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精神,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由教育厅再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5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gl@zufe.edu.cn

联系人:蒋云兵,联系电话0571-87557035。

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具体材料为:

1.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简历。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2.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3.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