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浙江财经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浙财院党〔2011〕19号)精神,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申报的基础上,经5月25日评选会议公开评选,决定对评选为我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予以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名单如下: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信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会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人文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东方学院财税分院党总支

外国语学院大外部党支部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时间从5月25日起到5月27日止,共3天。

受理电话:87557034,13093724791;电子信箱:zzb@zufe.edu.cn。

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