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教职工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开具在职及收入证明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需要办理相关人事证明的教职工:

     请于124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到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407)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开具相关人事证明。(备注:中层干部人员需按组织宣传部的要求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层干部出国(境)审批表”)

    二、寒假期间准备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各类申请,其过程中需要学院开具各类相关人事证明的教职工:

    请于124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申请表”(附件2)到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407)办理开具相关人事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骆琼,联系电话:0573-87571148177696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