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推荐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请各部门通知相关老师。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根据上级部门精神,高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推荐。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各部门在汇总材料后,于5月18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附件2,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407室),电子稿发送至dfrlzy@zufe.edu.cn,我院将择优上报本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联系电话:0573-87571518
办公地点:行政楼A407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16日
关于推荐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通知的有关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根据上级部门精神,高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推荐。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及工作要求
推荐名额: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工作要求: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推荐部门将推荐表(附件2)在5月20日前(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4中),电子稿发送至rsc@zufe.edu.cn,联系人:王玉龙,联系电话:8755738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