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10〕156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申请兼课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宋露露等6人具有参加新学期行政人员兼课试讲资格,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基本情况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申请任教学科 |
1 |
宋露露 |
创业学院 |
大学生就业创业模拟经营实训 |
2 |
赵加荣 |
创业学院 |
企业经营模拟体验 |
3 |
张群芳 |
创业学院 |
企业经营模拟体验 |
4 |
毛樟伟 |
创业学院 |
企业经营模拟体验 |
5 |
虞雅伦 |
文设分院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6 |
钱璐 |
文设分院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二、试讲时间:2018年6月14日9:00
三、试讲地点:3教312室
四、试讲要求
1.以上人员围绕课程内容做好备课工作,教案(纸质版,一式六份)于6月12日下班前交至人力资源部,授课PPT同步发至邮箱:dfrlzy@zufe.edu.cn。试讲时按照正常授课的要求进行15分钟的课程教学。
2.试讲人员务必安排好日常工作,如试讲与日常工作有时间冲突,请及早安排。试讲人员请根据试讲顺序,至少提前30分钟至指定地点候场。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讲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授课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电话:0573-87571518
人力资源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