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相关教师: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前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经校人事处、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审核,童雅倩等9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准予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试讲。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名单
试讲顺序 |
姓名 |
所在部门 |
1 |
童雅倩 |
团委 |
2 |
王琳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3 |
吴梦佳 |
会计学院 |
4 |
包轶 |
信息学院 |
5 |
洪淑媛 |
信息学院 |
6 |
俞凯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7 |
严佳琳 |
外国语学院 |
8 |
王侦 |
创业学院 |
9 |
董芷含 |
创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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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讲时间
7月6日(下周一)9:00开始,按以上名单顺序试讲,工作人员将提前20分钟通知试讲人员前往试讲地点。如测试时间与本人课程、工作冲突,请提前做好安排。
三、试讲地点
试讲教室:3教206室
等候室:3教208室
四、试讲内容
试讲课程任选一章节,要求备有PPT。面试考核由评委在试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
五、试讲时长
试讲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六、材料提交
请参加试讲人员于7月3日16:00前将备课教案纸质版一式6份(要求提供一章完整的备课教案,注明试讲课程名称及试讲人姓名)交到人力资源部。PPT和教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0573-87571518
地点:行政楼A407办公室
电子邮箱:dfrlzy@zufe.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