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及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其他专技系列考核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人员构成
(一)考核推荐组
组长:马雪英
成员:黄志岭、王金安、倪玲霖、李 毅
(二)监督组
组长:印沈茜
成员:杨志慧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实验系列:金伟林
三、会议程序
(一)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二)听取本组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三)对本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成果进行审议。
(四)对本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窗体顶端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须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员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五)对本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六)宣布投票结果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四、评分标准
(一)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二)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
(三)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
凡选“同意”或“不同意”的须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四)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推荐资格。如获得的“同意”票数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失去推荐资格。
(五)对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根据申报人员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进行排序;如申报人员所获得“同意”票数相同时,则参考其获得“不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少的排序为先,如获得“不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先后顺序,不得作并列排名。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1日13:20-13:40
地点:行政楼A216会议室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12月21日8:3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若会议当天申报人员无法到场,演示稿应具有自动播放功能,播放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配音内嵌至演示稿内,配音必须由汇报人员本人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洋
电话:0573-87571142
邮箱:hr@zufedfc.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