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评选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骆琼同志为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1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5年6月11日前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到人力部刘畅老师处,联系电话:0573-87571537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