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10月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过前期报名和资格审查,已完成考试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题型为申论和情景模拟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8:10-9:10,笔试地点为长安校区行政楼B301。

(二)面试

1、面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组:

姚海杰

孙鹏程

李苗苗

马文波

钱淑琼

徐玲敏

徐玲燕

张 格

蔡 秀

沈日方

王 姣

杨辛玥

张 凯

郝丽平

石晓珞

杨 沙

周 悦

李永红

第二组:

陈 聪

高凯东

李奕信

沈一岚

张敏妍

赵 浪

封海峰

沙梦华

郑少军

曹 林

莫春燕

施江锋

王敬霞

詹 微

罗丽娟

吴 悠

虞雅伦

张 欣

林 娟

盖晓峰

沈 洋

范鹏珍

2、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应聘人员自我陈述、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1)自我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方面内容),限时5分钟。

(2)考官提问:面试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9:30-14:00。

第一组:面试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A314

第二组:面试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315

候场室:A316

二、考试工作流程

1、笔试

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到指定笔试地点考试,接受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报到

面试顺序将提前张贴于候场室外,应聘人员于笔试结束后须签字确认。

3、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由现场工作人员验收并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不实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规则

(1)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照已公布的面试顺序引导应聘人员至面试室。

(2)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无故滞留考场。

(3)应聘人员自我陈述环节限时为5分钟,应聘人员需自行掌握好时间,自我陈述和答辩时间到后,考场工作人员将立即示意用时结束,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

5、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成绩。若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人员可空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