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1月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过前期报名和资格审查,已完成考试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题型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8:00-8:50,笔试地点为长安校区行政楼B301。

(二)面试

1、面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组

邓何苗 范晓丽 顾徐伟 胡叶帅 胡 增 乐 坤

梅书敏 牟 伟 沈 丹 谭晨晨 王东平 吴丹枫

杨 倩 于 磊 张钦威

第二组

李美红 沈晓玲 束军仙 张祎青 陈 薇 冯丽琴

庞超飞 乔子媛 张 洁 周 颖 陈齐良 韩静茹

彭美娟 孙 静 郑甜甜 郭洪涛 郭园园 何凤云

徐姗姗 赵俊风 陈超锦 顾媛媛 王 硕 杨新华

游聪娅 柳 迪 孟 菲 石卷苗 张莎婵 周文辉

韩 静 陶佳琦 肖聪聪 周莲洁 王弯弯

第三组

马 羚 王 姣 查国硕 李思文 王乙迪 徐小夏

袁于评 程 川 林 璐 钱 珊 裘力骏 郑红斌

李 娜 骆 琼 宋红芝 徐小溪 陈佳丽 马显汗

魏浩然 朱 炯 朱雅俊 葛 焱 蒋佳璐 罗海东

裘 瑛 郑京鹏 张旭群 郭熠彬 何 颖 李秋实

梁 帆 沈 聪 应经宇 陈梦娇 李嶝辉 吴科可

张振杰

2、面试形式

(1)第一组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

(2)第二、三组面试采用应聘人员自我陈述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自我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方面内容),限时3分钟。

考官提问:面试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

第一组:长安校区行政楼A316

第二组:长安校区行政楼B315

第三组:长安校区行政楼A314

候场室:B301

二、考试工作流程

1、笔试

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到指定笔试地点考试,接受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报到

面试顺序将提前张贴于候场室外,应聘人员于笔试结束后须签字确认。

3、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由现场工作人员验收并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不实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规则

(1)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照已公布的面试顺序引导应聘人员至面试室。

(2)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无故滞留考场。

(3)应聘人员自我陈述环节限时为3分钟,应聘人员需自行掌握好时间,自我陈述和答辩时间到后,考场工作人员将立即示意用时结束,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

5、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成绩。若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人员可空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