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6月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过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和人员筛选,已完成考试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题型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周四)上午8:00-9:00,笔试地点为长安校区行政楼B301。

(二)面试

1、面试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白 玉 包 轶 陈婷婷 董奇东 杜 煖 高晓岑 解晓燕

金园园 毛梦雨 彭婵娟 彭文治 师昕芳 宋 青 汪玉添

王 琳 王 璐 吴 迪 夏希妹 徐程翀 许绣琦 余丽燕

张 锋 张乐平 张乃元 张莎梅 张永娇 郑 伟 朱辰杰

2、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听取工作人员现场安排。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5日(周四)上午9:05开始。

面试地点:

长安校区行政楼A316

候场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301

二、考试工作流程

1、笔试

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到指定笔试地点考试,接受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报到

面试顺序将提前张贴于候场室外,应聘人员于笔试结束后须签字确认,根据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由现场工作人员验收并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不实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规则

(1)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照已公布的面试顺序引导应聘人员至面试室。

(2)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无故滞留考场。

5、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成绩。若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人员可空缺。

6、其他相关事宜

预约了住宿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考试前一天直接前往东方学院长安校区学术中心办理入住(费用自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48。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