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暑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需要办理相关人事证明的教职工:
请于7月3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到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407)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开具相关人事证明。
二、暑假期间准备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各类申请,其过程中需要学院开具各类相关人事证明的教职工:
请于7月3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申请表”(附件2)到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407)办理开具相关人事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骆琼,联系电话:0573-87571148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因私出国审批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