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人力资源部、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沈箐
合格:林埜垚、邵建辉
公示期:2017年3月3日—3月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刘畅老师、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倪玲霖老师反映。
电话:0573-87571537、0573-87571533
邮箱:dfrlzy@zufe.edu.cn
人力资源部、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