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前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5〕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人[2002]79号)文件精神,经校人事处、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审核,罗媛等25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准予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试讲考核。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二、试讲时间:2015年5月 22日(周五)8:50开始,按名单顺序试讲,工作人员会提早20分钟通知试讲人员前往试讲地点。
三、试讲地点: 3教205室(第一组试讲)、3教206室(第二组试讲)、3教207室(等候)
四、试讲内容:试讲课程任选一章节,要求有PPT。面试考核由试讲专家在试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
五、材料提交:备课教案6份(要求提供一章完整的备课教案,试讲现场提供,评委审阅)。电子材料(教案及PPT)在5月21日前发送至dfzzb@zufe.edu.cn。
六、其它事项:试讲人员请在试讲考核开始前自行前往试讲教室检查确认,提前将PPT放至试讲教室电脑。
联系咨询:杨勇,联系电话:0573-8757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