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申报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现转发本部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申报的通知》,请相互转告。请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组织部(电子发送:dfzzb@zufe.edu.cn)。

注意事项如下 :

1、各分院或部门确定职称评审联络员,报人事组织部。所有评审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分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

2、5月9日前将送审论文(著)不端检测相关材料提交人事组织部(详见附件3)。

3、5月13日提交附件1(可参考附件6)和附件2,一式两份。所交材料由各联络员汇总后,自行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经教务管理部、科技服务部和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组织部。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同时提交论文(著)送审材料(详见附件3)。

4、现聘在职能部门工作教师须回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本次预申报可先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复印件(如审核时无法核实申报人仍需提供)。

5、其他事项参照通知。

参加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预评审人员可加入“东方职称工作QQ群”(群号:234891847),及时了解评审进展。

联系人:

杨勇(人事组织部),9211518;

宣刚(教务管理部),9211125;

蒋丹(科技服务部),9211522;

伍军(学生工作部),9211135。

人事组织部

2014年5月5日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申报工作,通过预申报,经审核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2012〕96号)等相关文件的申报人员,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正式申报。未参加预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第二阶段的正式申报。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

计划于2014年申报参加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职工均应进行预申报。

会计、经济、审计、档案和出版等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施以考代评,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实施以考代评,这两类资格也在本次预申报范围之内。

具有本部事业编制但聘在东方学院的教师,如参加2014年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也应进行预申报。

二、预申报材料要求

1.预申报人员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4年预申报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4年预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2),于5月13日前一式两份前交所在单位,电子稿同步发所在单位职称工作联系人。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步开展论文(著)代表作送审工作,相关要求见《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著)送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

3.所在单位须对预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学校申报条件的审核盖章后将《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4年预申报表》一式两份于5月19日前交人事处,附件1和附件2电子的同步发学校szgl@zufe.edu.cn邮箱。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交各类材料(包含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等必备条件材料)的时间,统一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6月30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5.现聘在职能部门工作教师须回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本次预申报可先不提供相关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预申报审核要求

为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评价制度,人事处汇同各职能部门草拟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类评价实施细则》,待学校审定后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先按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4)执行,待2014年学校通知正式发文后按新文件执行。

参加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预评审人员可加入“浙财2014年职称评审QQ群(群号:233951283)”,以及时了解评审进展,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畅 吴道友 联系电话:8755 7036 8755 7051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