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服务学院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全院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浙江财经大学、省高校加强党的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岗位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基层党务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从事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工作的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先推荐被评为“闪光言行之星”的党员。
校级加强党的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岗位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基层党务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从事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工作的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应向基层一线倾斜。曾被评为“闪光言行之星”、五星级党组织的优先推荐。
省高校加强党的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对象重点是二级分院、机关及以下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曾被评为“闪光言行之星”、五星级党组织的优先推荐。
学院拟评选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43名(其中教职工党员23名,学生党员20名),评选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学校拟评选加强党的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105名(教职工党员63名,学生党员42名。其中东方学院可推荐教职工党员14名,学生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10 名。
推荐省高校加强党的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学校将从校级加强党的建设“两优一先”评选人选中推选省高校加强党的建设“两优一先”人选。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得到群众认可。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带头学习提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争创佳绩,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评选: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在平安校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或者在相关单项考核中未达标通过的;各级各类考核不合格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学院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受到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近两年党建工作考核列后20%的;有关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院级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具体推荐名额见分配表),推荐院级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1-3名(其中,教工党员1-2名,学生党员1名),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其中,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各党总支根据自身实际参报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将根据参报情况,择优推荐1-3个党组织参加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推荐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的优秀党员。请各党总支在充分征求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出推荐顺序报人事组织部。人事组织部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对各党总支推荐的加强党的建设“两优一先”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并听取学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学院成立评优推荐小组,由相关学院领导,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负责人,部分党代会代表或教师党员代表等人员组成。评优推荐小组召开评选推荐会议,确定学院加强党的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并确定校级加强党的建设“两优一先”建议名单。
加强党的建设“两优一先”建议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被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审定,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省高校纪念建党93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校园氛围。
各党总支推荐上报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请于5月14日(周三)上午10点前报送人事组织部。联系人:任海霞,联系电话:87571517(9208701),邮箱:dfzzb@zufe.edu.cn。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