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公布傅俊辉等20位同志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关于公布傅俊辉等20位同志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573-87571518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2012〕96号)文件规定,经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审核,认定傅俊辉等12人具有中级资格,具体如下:

傅俊辉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杨水清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张明勇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熊艳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马聪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曹璋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唐勇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金梦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陈帅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4月1日起;

陈伟锋具有讲师资格,时间自2013年6月1日起;

江庆勇具有助理研究员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王岭具有助理研究员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认定汪凝等8人具有初级资格,具体如下:

汪凝具有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程艺具有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李瓯具有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陈异子具有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代昕昱具有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张涛具有思政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沈勇具有思政助教资格,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黄海清具备助理馆员资格,时间自2012年11月1日起。

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