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严明院纪院规,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特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全体教职工注意及时下载学习。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9月30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意见或建议的纸质材料(需部门分管考勤工作领导签名,加盖公章)交至人事组织部行政楼A407办公室。
联系人:沈箐 电话:87571142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规定(征求意见稿)》
人事组织部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