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确保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院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今后将继续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工作,请各分院、各部门领导务必重视正风肃纪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浙财群组发〔2013〕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行政管理岗人员上班时间因事离岗者,须与所在部门领导说明去向,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