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党校东方学院分校关于聘任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校建设,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党校培训要求的党校教师队伍,学院党校拟面向全院聘任授课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党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党校的有关规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积极承担党校教学科研任务,教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4、有较好的政治理论功底,能对以下专题中的任意一到二个方面内容进行讲解:(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路线和纲领;(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宗旨;(3)中国共产党的历史;(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6)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7)中央及国家重要会议的相关精神;(8)我院发展党员的政策及相关程序;(9)增强党性修养的方法和途径;(10)大学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理念;(11)《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内容;(12)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难点解读。

二、党校教师的职责

1、承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班的教学工作;

2、参与学院党校开展的党建调查研究工作;

3、服从学院党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学院党校的考核。

三、聘任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聘任党校授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9月29日—10月7日);

2、各党总支进行遴选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后盖章报人事组织部(10月9日前);

3、学院党校进行审查,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确定聘任人选,下发聘任文件(10月中旬)。

浙江财经大学党校东方学院分校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