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稳定工作,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针对中层干部换届交接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望各分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新一届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周内(6月14日前)必须到岗且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衔接有序。确有实际困难需适当延后的,干部本人或所在部门应在6月14日前提交书面报告到人事组织部,经学院同意的可酌情延后,延后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二、新任干部未到岗之前,原任中层干部要坚守岗位,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原任中层干部调整至新工作岗位且新岗位已经落实工作交接的,原则上以新岗位工作为主,同时兼顾原岗位工作安排,做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