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交接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东方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稳定工作,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针对中层干部换届交接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望各分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新一届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周内(6月14日前)必须到岗且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衔接有序。确有实际困难需适当延后的,干部本人或所在部门应在6月14日前提交书面报告到人事组织部,经学院同意的可酌情延后,延后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二、新任干部未到岗之前,原任中层干部要坚守岗位,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原任中层干部调整至新工作岗位且新岗位已经落实工作交接的,原则上以新岗位工作为主,同时兼顾原岗位工作安排,做好工作衔接。

三、工作交接范围及材料:

1.本岗位相关文件、制度材料;

2.相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近期工作进度安排,重点是当前需衔接事项说明;

4.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过程材料;

5.需移交的其他材料。

四、设备、资产等移交工作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