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式启动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与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为顺利完成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总体时间安排见《2013年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3),请各分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岗位聘任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原聘任在东方学院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任岗位不发生变化的,无需填写应聘表。院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职称,确定其岗位等级。
三、原聘任在东方学院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任岗位发生变化的,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表》(附件4),交学科归属分院(中心)。原聘任在校本部的教师须首先经校本部同意后,填写应聘表,交学科归属分院(中心)。
四、应聘东方学院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非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表》(附件5),交人事组织部,校本部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须经校本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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