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核工作于2012年10月9日结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其个人综合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王焕彪等六人作为拟录用人员进入岗位实习考察。
请上述拟录用人选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9点来校报到,正式开始到岗实习,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实习考察期为到岗之日起一个月,实习期满根据实习期表现、用人部门考核意见、体检结果(实习期内由学院统一安排)等情况报学院研究最终确定录用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四张。